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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博主:贺老师

导读:本文是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包括总则、学校概况、招生类别与计划、录取规则、学费与资助等内容,介绍了学校的办学情况、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及相关要求等。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第三条 办学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799号(医卫校区)。

第四条 主管部门:娄底市人民政府。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院校国标码:1284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十条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湖南省首批国家公办高职学校、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学校B档建设单位。现有校园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9亿元。在校学生近2万人。

第十一条 师资力量: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现有正高职称教师57人、副高职称教师339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408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13个。

第十二条 教学设施:建有现代实训中心22个、省级生产性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4个、附属医院5所,馆藏图书100余万册。

第十三条 院系设置: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教育文化艺术、商贸旅游、医药卫生等大类44个专业。

第十四条 合作办学:2023年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合作试点招收“楚怡工匠计划”园艺专业(本科)。

第三章 招生类别与计划

第十五条 2025年招生类别:

  1. 普通高考: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其中湖南、西藏两地招收职高对口类学生。
  2. 单招:针对应届普高(含社会人员)、应往届中职(含普高往届生)和农村经营管理(村干部定向)三类考生分别组织命题考试。
  3. 特殊类型招生
  4. 湖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面向湖南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在专科提前批录取。
  5. 体育特长生:按总成绩(我校单招考试成绩占4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 娄底市村干部定向培养生(农村经营与管理):只限娄底籍考生报考,年龄32周岁以下。

第十六条 2025年面向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大专新生,学制三年,文(历史类)理(物理类)兼招。我校招生计划分配是根据学校现有办学实际制订的,符合我校“立足娄底,为区域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的办学定位。

第十七条 我校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专业44个。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考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为避免造成后续就业困难,助产专业建议女生报考,学校其他专业没有性别限制条件。临床医学专业限招物理类(理科类)考生。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方向)为校企合作专业。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平台和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普通高考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录取结束后不接受考生退档。

第二十二条 对统招进档考生,我校按照“专业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到考生同分情况,则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二十四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五章 学费与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杂费标准按湖南省发改委和娄底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具体学费标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章程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二十六条 我校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学金1000-8000元/年、助学金2200-4400元/年、助学贷款最高16000元/年。学校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章 报到与复查

第二十七条 录取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相关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

第二十八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如遇上级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以上是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希望对考生和家长在选择和报考我校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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