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文是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生简章,包括学院概况、组织机构及职责、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学费及奖学金等内容,还介绍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等事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简称:张家界航空职院
部标代码:12849
省编代码:4359
学校英文名称:Zhangjiajie Institute of Aeronautical Engineering
学校英文名称缩写:ZJJIAE
学校域名: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山大道学院路1号(邮编427000)
办公电话:0744-825****,822****
第三条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世界知名旅游胜地张家界市中心,是一所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的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四条 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招生、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审核招生录取政策和招生计划、方案,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统筹协调重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落实、协调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2025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将在2025年5-6月公布的招生简章中详细列出。
第九条 所有专业不限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色盲者不宜报考动漫制作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机电设备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旅游管理、导游、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等专业。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提前批招收空中乘务专业的江西考生须取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河南考生要求表演类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其他专业报考要求:
第十一条 定向培养士官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对各省(市、区)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各省(市、区)有投档比例要求的按各省(市、区)的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所加分计入投档成绩,但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为准。
第十六条 对进档考生录取专业时,定向培养士官按志愿优先且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即首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顺序择优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则作退档处理。非定向培养士官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情况,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可根据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文科类(历史科目组)专业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理工类(物理科目组)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往届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除定向培养士官外,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各省招生办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在zs.zjjhy.net网站同步公布,录取咨询电话:0744-822****、825****。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定向培养士官入伍后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二十三条 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至4400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信息以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发布的2025年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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