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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Hunan Geely Auto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

简介: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成立,是民办全日制高职。位于湘潭市,由吉利控股集团投资。学院涵盖多类专业,有优秀师资,推进校企合作。新校区2024年建成。注重教学科研、学生就业创业及校园文化,未来将拓展特色专业,打造省内一流优质学校。

招生简章

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地点:湘潭市雨湖区保税南路湘潭大学城内(特别提示:学校新校区正在建设中,2024年新生将全部搬入新校区)。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院校国标码:14406。湖南省院校代号:4398。办学类型:民办。

第三条 学校简介: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面向智能制造和先进制造业需求,以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成立于2012年,坐落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市九华经开区,是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指定的人才培养基地,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多人,先后获得湖南省优秀民办学校、湖南省教育扶贫先进单位等殊荣。学校下设汽车学院、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3个二级学院,招收普通类考生,招生专业以工为主,工、管、经、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并加盖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六条 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本校招生规模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九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确定当年度招生规模。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河北、甘肃、江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黑龙江、湖北、广西等11个省份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无预留计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共19个。各专业所在院系、学制、学费标准最终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实行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所有专业无需口试。

第十五条 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原则上不限制。

第十六条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原则:普通高考录取不设专业分数级差,一律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如果考生想调整自己填报的第一专业,请务必在录取结束前与我校招生办取得联系。

第十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九条 学校转专业规定:我校对于所有录取的学生,根据学生意愿,开学报到期间可以向学校教务处自愿申请转专业一次,后期不再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四章 奖勤助贷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奖勤助贷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要求办理。

第五章 体检与复查

第二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六章 监督与纪律

第二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二十六条 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 通信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保税南路湘潭大学城内 - 邮政编码:411100 - 招生咨询电话:0731-555****8 - 招生咨询邮箱:246****765@qq.com -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 监督投诉电话:0731-555****7

第八章 单招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单招特别说明。

第二十九条 2024年单招考试仍在原校区进行,单招总计划数为154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10人、其他社会人员10人。

第三十条 单招考试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及其他社会人员四大类,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

第三十一条 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其中,对于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

第三十二条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单招考试前向学校申请,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我校统招计划。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以上是湖南吉利汽车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请考生及家长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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