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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初升高职业中专学校

Hunan Vocational Secondary School for Junior High School Graduates

简介:湖南初升高有多所优秀职业中专学校,如长沙市英蓝、长沙铁航等。这些学校开设丰富专业,注重实践与职业素养培养,拥有良好教学设施和师资,与企业合作提供实习就业机会,为学生职业发展奠基。

办学条件

湖南初升高职业中专学校的办学条件

湖南省对初升高职业中专学校的办学条件有着详细且严格的规定,以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人才培养的高质量。这些条件主要依据《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来制定和执行。以下是对这些条件的详细阐述。

一、办学规模与设施

  1. 全日制办学规模
  2. 在校生数:中职学校应当具备基本的全日制办学规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应在1200人以上,并能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 校园面积与校舍:首次招生的新设学校校园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6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24000平方米;生均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3平方米,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4. 教学与运动设施

  5. 图书资料:图书资料生均不少于30册,且应建有数字化图书馆管理系统。
  6. 体育设施:学校必须有300米以上的环型跑道田径场。
  7. 实训基地:中职学校须具有与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训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校内专业实训教学条件符合教育部要求。

二、师资队伍

  1. 专任教师
  2. 数量与比例:专任教师不少于教职员工的85%且一般不少于60人,师生比达到1:20。
  3. 学历与职称:专任教师学历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不低于20%。
  4. 专业课教师: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数的50%,其中双师型教师(既具备理论教学能力又具备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不低于30%。

  5. 兼职教师

  6. 聘请要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15%至30%。

  7. 专业教师队伍

  8. 核心课程教师:承担专业核心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不少于6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3人。
  9. 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
  10. 兼职专业教师:有实践经验的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不少于2人。

三、专业设置与实训条件

  1. 专业设置
  2. 依据与规划:中职学校设置专业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当年增补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3. 专业审批:新设置的中职学校首次设置、备案专业一般不超过5个,其他中职学校每年新增设置、备案专业一般不超过3个。
  4. 错位发展: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推进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科学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坚持错位发展,避免区域内专业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

  5. 实训条件

  6. 仪器设备:工科类和医卫类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3000元,其他专业生均仪器设备价值不低于2500元。
  7. 教学与实训经费:专业教学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第一产业类专业不低于100万元,第二产业类专业不低于300万元,第三产业类专业不低于200万元。
  8. 实习实训基地:有相对稳定的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3至5个。

四、教学质量与管理

  1. 教学文件
  2. 制定要求:中职学校设置专业须有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的相关教学文件,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践教学标准、技能标准、考核标准、毕业标准等。

  3. 教学质量监控

  4. 办学水平评价: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应不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专业办学水平评价,评价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专业,须在一年内完成整改,整改期内暂停招生;结论为“不合格”或结论为“基本合格”但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撤销该专业点,3年内不得再次新设。
  5. 专业技能抽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专业技能抽查制度和公共基础课普测办法,两项合格率有一项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两项均低于60%的专业,暂停该专业招生。

  6. 教学管理与制度建设

  7. 管理制度:专业建设规划包括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条件建设、课程建设等规划,管理制度包括课程管理、队伍管理、教学实施管理等制度。
  8. 专业调整:中职学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职业岗位和就业市场需求变化,及时对已开设专业的内涵及教学内容等进行调整。

五、党建与群团组织

  1. 党组织建设
  2. 设立要求:中职学校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
  3. 党建工作指导员:教育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向民办中职学校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六、其他特殊要求

  1. 国家控制专业
  2. 开设要求:中职学校开设医药卫生类、司法服务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应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从2020年起,不再增设学前教育、农村医学、中医等国控专业点。开设“保安”等国控专业点,须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送请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准同意后备案。
  3. 医卫类专业:开设“护理”“中医护理”“助产”“康复技术”等涉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医卫类专业,比照国控专业执行,调整优化护理职业教育结构,逐年减少中职层次护理专业招生规模。

  4. 重点专业群建设

  5. 专业群建设:每所中职学校重点办好1至2个专业群,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不超过3个。

七、实际办学案例

以某中职学校为例,该校校园面积1302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2003.28平方米,固定资产净值5150.4万元。该校设有畜禽生产技术专业实训室等8个实习实训场所,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优良。通过对学生满意度进行调查,学生对公共课学习满意度为99.3%,对专业课满意度为99.3%,对实习实训的满意度为97.8%,对校园文化与社团活动满意度为98.7%,对校园生活满意度为99.2%,对校园安全满意度为100%,毕业生对学校满意度为98.8%。2022年毕业学生人数599人,就业学生人数297人,直接就业人数292人,就业率98.31%。用人单位满意度为93.7%,部分表现优异的毕业生在用人单位被提拔走上班组长等管理或技术岗位,晋职率3%以上。

综上所述,湖南省对初升高职业中专学校的办学条件有着全面且细致的规定,从办学规模、师资队伍、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党建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中职学校的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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