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山大道学院路1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专科
院校国标码:12849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是原航空工业部直属的十所航空院校之一,现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世界知名旅游胜地张家界市,占地面积762亩,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70余人,在校学生14000余人。
学校设有航空制造、航空维修、航空电气、航空管理、人工智能、旅游管理等六大特色专业群,共35个专业。学校以理工为主,涵盖经、文、管等学科,是一所多科性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隶属于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也是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军士定点院校、中航工业和中国航发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
第五条 学校以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校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八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要求如下:
第九条 考生须知:
第十条 定向培养军士生要求:
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或航空安全员体格检查标准。
提前批招收空中乘务专业:
符合民航人员背景调查条件。
其他专业体检要求: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条件下,若有排位则按排位顺序,若无排位,则文科类(历史科目组)专业按语数外,理工类(物理科目组)专业按数语外顺序排序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往届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定向培养军士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各省招生办在规定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也将在网站同步公布,录取咨询电话:0744-822****、825****。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后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军士生学费缴纳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奖学基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2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600元。另外,还设有若干单项奖学金,每项每人每年200元。
第十九条 助学贷款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立助学基金,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200至4400元。
本章程由张家界航空工业
免责声明: 本网站推荐的机构《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内容来源均为网络转载,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将在48小时内核实处理。